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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丧失继承权吗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29日 来源: 广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szyclxfls.com/

  陈颖嘉律师,广州婚姻家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被收养的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那么被收养的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呢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给出的具体意见。

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1、被收养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虽然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父母子女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了。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

这种扶养不是法律上必须履行的义务,而是出于道德心,自觉自愿提供的帮助。而遗产的分配则根据对死者生前扶养的具体情况和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所尽的义务等方面作分析和处理。

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丧失继承权吗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丧失继承权吗

丧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由此可见,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取决于故意杀害的行为而不是是否产生死的结果。同样,继承人有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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