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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共建的房屋离婚时能分割吗 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来源: 广州婚姻家事律师   http://www.szyclxfls.com/

  陈颖嘉律师,广州婚姻家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宅基地上共建的房屋离婚时能分割吗

宅基地上共建的房屋离婚时能分割吗

能分割。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但非该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拥有在该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婚姻存续期间所建房屋归谁所有,首先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无约定的,不管房屋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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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有哪些

重庆的一位网友在问答提问,自己和丈夫离婚了,婚内对房产归属作了公证,房产属于她。但是房产证上写的名字是他丈夫的,如果要卖的话,自己有权利吗

今天先来明确一下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虽然结婚时房屋产权是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婚内公证的房屋产权归于女方。根据最新的《物权法》司法解释,公证文书的效力高于之前房产证的效力。

所以房屋产权应归于女方,进行房屋交易的话,是可以的。不过需要先将房屋产权转移到女方的名下。

“一房两卖”优先保护谁的利益

对于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问题,《物权法》新司法解释有了非常明确的解释。

假设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了张三,张三的房屋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这个时候,开发商如果又将房屋卖给了李四,那么李四跟开发商的合同是一个无效合同,根据物权的最高效力,那么张三房屋的债券是优先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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